日前,广州市工商局在开展三季度流通环节商品监测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销售的手机电池进行了质量监测。这次监测共抽取14家生产企业的样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共6批次,批次合格率为64%。
据了解,监测发现的手机电池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外观和标志、20℃放电性能、过充电保护、短路保护。有关专家指出,手机电池质量不合格,容易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爆炸和起火,严重危害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监测手机电池发现的问题,市工商局对监测中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要求由各属地工商分局组织力量清查,责令经销商下架不合格商品,并立案查办,对多次经销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市工商局消保处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电池要注意手机电池参数,限制充电电压,尽量使用原配电池充电器或声誉好的品牌的手机电池充电器配合手机电池使用,一般充电时间应不要超过24小时。
上一篇:家电节日促销:“模糊字眼”忽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