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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风电并网政策、技术标准和认证技术的比较研究

中德风电并网政策、技术标准和认证技术的比较研究

点击数:7588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1:1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科研成果

    1995年、2000年、2007年、2008年以及2011年,我国政府部门对风电发展规划做了多次调整,先后出台了多个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及中长期发展规划,风电发展的力度在逐步加大。其中,2008年的多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规划引领了中国风电的跨越式发展。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并网运行的风电场超过500座,吊装容量6 500万kW。其中,国家电网公司运营范围内并网运行的风电装机容量达到4 394万kW。

    同德国风电平稳式的发展相比,我国风电的发展目前还处于一种阶跃式的发展状态,如图3所示。根据2011年最新颁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未来近40年内我国风电还将保持平均每年2 000万kW左右装机的增长速度,仍将面临较大的风电消纳压力。具体目标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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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我国2000-2010年风电装机容量变化情况

表2 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风电规模

     

    1.2.2 风电并网技术标准体系

    为保证风电的顺利并网,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网公司等电网企业于2009年分别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各自的风电场并网导则(企标),其中《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大部分内容被纳入到2011年12月30日正式颁布的新国标《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之中。新国标修改完善了原国标中有关风电场有功功率控制、无功功率/电压控制、风电场功率预测、风电场测试、风电场二次系统等技术条款,并增加了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LVRT)要求的相关内容。表3所示为中德关于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具体技术要求的比较,图4为我国低电压穿越能力要求。

表3 中德并网导则中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要求

     

     

图4 我国低电压穿越能力要求示意

    与此同时,为保证风电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电网公司还制定了包括《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功能规范》、《风电调度运行管理规范》、《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等企业标准,其中《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功能规范》等标准已升级为行业标准。这些标准有力地保证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风电的顺利消纳。

    整体看来,德国新能源政策制定和技术发展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进行变化和调整的。政府、企业和各级协会之间始终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每年都会定期召开技术研讨会、交流会。政府的规划、企业的技术要求可以在需求的提出阶段便为整个行业知晓并做好相应的技术上的准备。

    截至目前,我国新能源政策支持体系正向日趋完备的方向发展,新能源政策和技术的具体要求也日趋完善。但随着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有关并网的相关要求也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而不断调整。例如,随着近几年风电并网容量的快速增长,高速发展过程中留下的安全隐患在逐步暴露,且呈现集中爆发态势。2011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共发生较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8起,脱网机组数量较大,其中38%的机组因高电压脱网。很显然,在解决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的同时,高电压穿越也已成为风电发展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关技术规定也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而作出调整。

    2 风电并网检测技术认证体系

    2.1 德国风电并网认证体系

    德国的风电机组并网检测是强制性的,其认证工作同样是强制性的,风电机组要同时满足检测和认证的相关规定才能具备并网条件。

    2.1.1 德国风电认证内容及认证机构

    表4所示为德国风电认证体系中主要认证内容。其中风电场的型式认证和项目认证在我国已广泛开展,本节重点介绍德国的风电机组和风电场的模型认证。

表4 德国风电认证体系内容

     

    依据德国2009版EEG及并网导则的相关规定:装机容量大于1MW的新风电场需要进行并网导则符合性认证,认证内容包括:机组本体的有功控制、电能质量、低电压穿越能力、无功支撑能力、短路电流贡献、PQ曲线、保护开关关断条件、重合闸、远程控制等。

    在德国,风电机组模型和风电场的并网认证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的,比较知名的有德国电力系统和电力经济研究中心(FGH)、德国劳氏船级社(GL) 等企业或协会,其中FGH和GL的市场占有率总和超过了80%。风电机组和风电场模型的认证业务在德国已经高度市场化、知识技术密集化,有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如MOE、Tüv Nord、KEMA、Bureau Veritas CPS、Wind Guard CertifICation等公司。通过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德国风电行业积累了大量与并网相关的经验,进而还将其相关标准纳入到IEC等国际标准之中,为德国风电制造技术和并网技术的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1.2 德国风电认证流程

    德国的风电认证区分了新旧风场的认证工作。所谓新风场是指2009年1月1日以后安装风电机组并且并网的风电场。所谓旧风场的定义是在2002年至2008 年期间安装风电机组并且并网的风电场。对新风场而言,其风电机组和风电场必须通过认证才能并网,而对旧风场而言,主要通过价格补偿机制促使通过认证。需要说明的是,在德国,无论是新旧风场认证,风机的制造商都需要提供相应机型的电气模型,这些模型就是用于电力系统仿真的 Matlab/Powerfactory/PSCAD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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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德国风场认证流程

    风电机组模型的认证应根据电力运营商提出的新能源接入电网技术要求(Grid Code)进行相应的新风电场并网认证。具体认证流程及要求则按照FGW制定的TR3、TR4和TR8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图5所示。现场测试后,认证方要基于风机制造商提供的风电机组模型进行仿真研究,验证风机制造商所提供的模型是否满足于并网导则。对于同一型号的风电机组,如果只有细小的改动,则可以只通过模型进行验证,如果风电机组改动较大,则必须重新进行测试。上述工作完成后,由认证机构、风机制造商和风电场运营商共同完成风电场现场核查以及电学特性评估,最终给出专家鉴定意见。对于老风电机组而言,获得认证证书后,风电场运营商将获得老机组5年上网电价补偿。

    2.1.3 德国风电认证特点

    德国风电并网认证具有5个特点:较强的市场统一性。这主要是由于德国风电制造企业的风场开发和控制设备等集中于几家主要生产厂商;健全的标准体系。如前所述,德国有着健全的新能源法律保障体系,包括重新修正后的法律标准。电网公司的迫切需求。电网公司需要对风电场并网特性进行评估。风机制造商对自身技术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在德国,不同风机制造商对其自身产品都具有深刻的了解,有能力提供不同复杂程度的风电机组模型。风电并网补偿电价机制的健全。这主要是基于德国新能源法和修订草案中对风电机组认证工作的详细要求和完善的补偿措施。

    2.2 我国风电场并网检测认证

    风电机组认证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风电市场的准入条件之一,是中国风电产业与世界接轨的重要一步。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组织下,我国已有序开展风电的检测与认证,逐步引导风电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如国家能源局在2010年12月发布了《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针对风电机组制造企业提出的机型认证要求,规定了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的对象、流程、内容等。

    有关风电机组的设计认证、型式认证、项目认证及部件认证在我国已经广泛开展。认证的主要机构包括北京鉴衡中心和中国船级社等,认证的内容和方法也正与国际逐步接轨。

    目前,我国风电机组检测体系初步建立,相关并网检测机构已经具备风电机组电能质量、功率控制、低电压穿越、电网适应性、风电场电能质量和功率控制测试的能力,并开展了多项测试。

    然而,根据测试结果依据并网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性能评价的工作尚未开展,仅有机组的部分性能通过测试机构给出评价,尚不具有系统性。在风电机组并网认证方面,针对我国风电机组同一型号多种部件配置的情况,初步开展了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工作,模型验证工作也在逐步推进;在风电场并网认证方面,各项工作在我国才刚刚起步,风电机组模型和风电场模型认证工作的机制和流程尚待建立。随着我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基于详细风电机组模型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分析计算的要求也日渐紧迫,开展风电机组和风电场的并网认证工作已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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