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维修办工作稽查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规范供水分公司管道维修部稽查的作业,并对其相关工作环节进行指导。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办稽查的所有工作过程。
3.0 职责:
3.1无表用水稽查人员负责所有工作过程。
3.2维修办协助。
4.0工作程序:
4.1无表用水稽查人员应不定期对管道维修办的维修及时率及维修质量进行稽查;
4.2在稽查过程中,应赶赴现场如实做好记录。
4.3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做好记录并上报部门,事后应督促维修办对其进行整改;
4.4稽查完毕后,应将稽查情况于第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部门存档。
5.0相关记录表格:稽查记录表。
上一篇:换表稽查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