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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队请销假管理规定

监控队请销假管理规定

点击数:7687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4:18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常识知识
监控队请销假管理规定
实行上岗考勤制度,上午7:30上班、11:00下班,下午1:30上班、5:00下班。
各班组成员,以定岗工资为基础。正常休假由班组调节,每年正常轮休假54天,每休一天扣款20元,事假每天扣30元,旷工每天扣50元,所扣款项纳入全队奖金平均分配。
职工有病不能上岗,在矿医院住院,每天补助20元生活费,其它工资、奖金不得。
有病回家看病的,住院期间三证齐全(住院证、病历、发票),每天补助20元生活费,无工资、奖金。婚丧假按矿有关文件执行。
事假超过三天,旷工一天,休假15 天,不得全月奖金和安全奖,其它应扣工资当月兑现,无法兑现转下月。
两季农忙或春节超假一天不得各类奖金(安全奖、保勤奖等)。
违章违纪人员,进学习班或治安留滞影响上班,后果自负。
正常上班,因有事、有病等意外情况不能按时上岗,需提前向队长请假、协调。未请假造成空岗的按旷工处理。
无请假手续先离矿的,按旷工处理。口头批假无效。
材料管理、卫生清理不达标,受通报批评所在班组罚款自负。
每星期一18:00分在监控车间开安全例会,有事先请假,一次不到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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