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元件的设计
点击数:7882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2:34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常识知识
管道元件的设计
第三十四条 管道组成件适用压力的选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法兰、阀门等管道元件的适用压力,应当符合相关标准所规定的对应于设计温度的压力—温度额定值的要求;
(二)直管、斜接弯头、弯管、盲板、非标法兰以及支管连接管件的适用压力按《工业管道规范》进行计算确定;
(三)承插和螺纹管件的适用压力应当按相关标准规定的直管壁厚确定;
(四)对焊管件和支管座的适用压力应当按《工业管道规范》具体条款的计算结果确定;当无法进行计算时,可以按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确定;
(五)不能按本条(一)至(四)确定适用压力的管道组成件,亦可根据使用经验、应力分析等方法确定其适用压力,但需经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技术机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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