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感器运行规程
点击数:7284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4:4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常识知识
互感器运行规程
5.1互感器的运行规定:
5.1.1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在不高于其额定电压、额定电流10%的情况下允许长期运行,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超过最大容量运行。
5.1.2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在任何情况下不可短路。
5.1.3 运行中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开路。
5.1.4 运行中由于更换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保险,应将不能失去电压的有关保护连锁和自动装置退出,防止更换保险时引起误动作。
5.1.5 10KV以上的电压互感器绝缘电阻,一次侧用1000~2500KV摇表测定,其阻值每千伏不低于1 MΩ。
5.1.6检修后的电压互感器必须进行核相试验。
5.1.7不合格和有漏油的互感器不得投入。
5.2运行中的检查:
5.2.1互感器声音正常,无异常。
5.2.2套管或绝缘子无裂纹和放电现象。
5.2.3各接触部位接触良好,无过热现象。
5.2.4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保险无松动和损坏。
5.2.5电流互感器无振动、无焦味、无冒烟现象。
5.2.6互感器的外皮和中性点接地良好。
5.3 事故处理:
5.3.1 发生下列情况应立即停用互感器:
高压保险更换后再次熔断。
内部有放电声。
冒烟起火。
瓷瓶断裂或引线松脱。
严重的漏油、流胶且有焦臭味。
5.3.2电压互感器断线处理:
发电机电压互感器断线按发电机规程处理。
对带有电压元件的保护在电压互感器回路断线时应立即退出该保护,对厂用10kV、380V母线TV断线应立即退出其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和低电压保护。
测量表计用电压互感器回路断线时,可根据其它表计进行间接监视。
检查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保险是否熔断,更换保险或重新合上二次空气小开关,若更换后保险再次熔断,应测绝缘。
如采取上述措施无效,内部故障或绝缘不合格的电压互感器,应将其停电,联系检修处理。
发现电压互感器冒烟或内部有放电声,应通过倒换运行方式用开关切断其电源,禁止用刀闸或保险断开故障电压互感器。
5.3.3电流互感器开路
5.3.3.1现象:
所带电流表,功率表,电度表指示异常。
若差动或零序过流保护用的电流互感器故障,保护可能误动或拒动 。
电流互感器有嗡嗡声或火花,严重时造成电流互感器损坏。
5.3.3.2处理:
立即对电流互感器所属回路进行检查。
如判明是保护用电流互感器开路时,应立即退出有关保护。
通知检修处理,当无法处理时,应汇报值长,申请停电处理。
电流互感器开路期间不得进行任何测量工作。
本文关键字:互感器 常识知识,机械设备 - 常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