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种植合格供方评定准则
1 目的
为了规范和指导对供方的评价与选择,特制定本准则。
2 职责
采购科负责填写《供应商调查/复审表》并根据《物资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3 供方选择与评定准则
3.1 采购科对供方进行调查,填写《供应商调查/复审表》,必要时可派员进行现场调查;而对初次供货的供方,上述调查合格后,由原料部通知供应商提供技术资料和报价,必要时供方提供产品试用,合格或满足使用要求后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3.2 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的供应商可不用通过评价程序直接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3.3 顾客指定的供应商可作为合格供应商,但不能免除公司对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的责任。
3.4 若顾客有要求时,合格供方名单还需经顾客批准。
3.5 经评价合格的供方,由采购科编制《合格供方名单》,部门领导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批准。
3.6 《合格供方名单》作为受控文件由办公室管理发放。
4 监控与复审
4.1 采购科和品管部应对供应商进行指导和监控,使其逐步完善质量体系。对质量或交付期不符合公司要求及反馈后无改进或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者,采购科应通知供应商,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如纠正无效,采购科应对其停止采购,严重的应申请评价小组撤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索取相应赔偿。
4.2 公司评价小组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复审,对不能通过复审的合格供应商提出纠正预防措施,限期改正,若仍不合格,撤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常识知识,机械设备 - 常识知识
上一篇:热喷涂在冶金轧辊(辊道)上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