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的环境保护交底
交底内容:
1、水环境保护
(1)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
(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清洗骨料的水和其他生产废水采取过滤、沉淀(设置沉淀池)处理后方可排放,以免污染周围环境;
(3)混凝土搅拌站以及其它生产点的生产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不直接排入河道。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
(4)机械存放点、维修点、车辆停放点以及油品存放点作好隔离沟,将其产生的废油、废水或漏油等通过隔离沟集中到隔油池,经处理后进行排放;
(5)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隐患,不阻塞河道。
2、大气环境保护
(1)生产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他人员造成危害及对农作物的污染;
(2)在运输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在设备选择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达标排放。对汽油等易挥发的存放要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
3、固体废弃物处理
(1)生产驻地和生产现场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
(2)生产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也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并派专门的人员清理打扫及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3)报废材料或生产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生产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本文关键字:大气 环境保护 废弃物 技术交底,机械设备 - 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