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 义务消防员消防知识培训由主管经理通知保安部和应急分队,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和组织训练。
4.6.5 义务消防知识培训的考核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保安部主管/班长协助,并将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保存。
4.7 消防知识普及培训
4.7.1 公司新人入职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
a) 由公司人事部负责组织,下文通知消防管理中心;
b) 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授;
c) 培训时间和新员工入职培训同步进行。
4.7.2 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
a) 由公司行政部下文通知个部门;
b) 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
c) 培训时间每半年1次,每次不少于120分钟。
4.8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4.8.1 培训内容: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内容;
d) 其他法律法规。
4.8.2 法律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4.8.3 法律知识培训由主管经理联系保安部主管或法律界人士授课。
4.9 服务培训
4.9.1 培训内容:
a) 文明文明;
b) 仪表仪容;
c) 礼貌礼节;
d) 服务技能;
e) 服务意识。
4.9.2 服务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4.9.3 服务培训具体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前来授课。
4.10 安全培训
4.10.1培训内容:
a)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 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
c) 用电用火安全;
d) 交通安全;
e) 生活安全注意事项。
4.10.2安全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0.3安全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或相关专业人员讲授。
4.11 思想品质培训
4.11.1培训内容:
a) 个人修养;
b) 敬业精神;
c) 行为准则;
d) 思想动态。
4.11.2思想品质培训的形式:
a) 部门会议;
b) 个别谈心;
c) 交接班时讲评。
4.11.3思想品质教育每周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召开1次,时间为每星期二下午16:20—17:20。未当班全体消防员参加,每天交接班整队集合时由班组长用3-5分对思想品质动态进行讲评。
4.12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12.1培训内容:
a) 物业管理基本知识;
b) 物业管理法规;
c)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IS9000质量体系。
4.12.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4.12.3主管经理负责联系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师进行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必要时邀请公司有关领导讲授。
4.13 文化知识培训
4.13.1培训内容:
a) 读书、读报;
b) 阅读与理解能力;
c) 语言表达能力;
d) 粤语听说。
4.13.2培训形式:
a) 讲课;
b) 开展演讲比赛;
c) 队列前5-10分钟即兴演讲;
d) 读书、读报比赛。
4.13.3文化知识培训每季度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13.4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对文化素质偏低的员工进行文化知识培训。
4.14 公共关系培训
4.14.1 培训内容:
a) 正确人际关系的处理;
b) 公共关系基础;
c) 沟通与联络。
4.14.2公共关系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4.3公共关系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邀请公司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士授课。
4.15 队列、拳术培训
4.15.1培训内容:
a) 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
b) 三大步伐(齐步、正步、跑步);
c) 步伐变换及行进间转法;
d) 擒敌拳。
4.15.2队列/拳术培训时间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5.3队列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组长负责,拳术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负责。
4.16 培训记录
4.16.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每次培训的组织工作,并负责监督填写各类培训记录。
4.16.2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的效果作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受培训人的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将培训内容、成绩或评估、培训效果填写在《员工培训登记表》和《消防训练成绩记录表》上。
4.16.3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和各类试卷等原始记录妥善保存,保存期为3年。
5.0 记录
6.0 相关支持文件
6.1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 《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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