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建(构)筑物施工测量技术标准
点击数:7433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4:4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工艺要求
地面建(构)筑物施工测量技术标准
第125条 工业广场建(构)筑物(包括选煤厂)放样,应根据设计资料,用井筒十字中线点或放样导线点进行。
放样导线点应根据工程需要埋设部分永久标桩,并按地面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测设。
放样导线点的高程测量,一般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进行。
第126条 建(构)筑物放样,可用极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等进行。标定后应对各轴线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
建(构)筑物基础的高程应用水准仪测量。
第127条 敷设矿用主要输电线路,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1、用经纬仪在现场测设线路中心线,标定转向点和转向角,根据地形情况和架杆间距离,定出架杆位置桩并注明里程和编号;
2、测绘线路纵,横断面图;
3、按设计需要测量线路两侧的建筑物、地形以及空间交叉跨越的位置、交角和高度等。
第128条 建筑地下电缆、管路和排水沟前,应在现场测设中心线,测绘纵、横断面图,并在施工边桩上标记出开挖深度,电缆或管路敷设好后,在尚未填盖前,应进行一次纵断面和主要点位置的测量,并绘制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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