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煮岗位操作法
点击数:7576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1:34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工艺要求
煎煮岗位操作法
1. 上岗前的检查
1.1. 检查上批清场合格证。
1.2. 检查多功能提取罐及其辅助装置(空气压缩机,循环冷却水装置)是否有合格标志。
1.3. 检查过滤器材是否符合要求;蒸汽管道,阀门有无泄漏;提取罐内是否洁净,罐内有无异物。
2. 操作方法及程序:
2.1. 在工艺员的指导下,依照生产指令准确称取已经前处理好的中药材。
2.2. 投料时,按药材的质地、性质决定投料次序,一般质轻者先投,质重者后投。
2.3. 如需醇提,首先须领用上一次该品种醇提后回收的乙醇,如其浓度达不到工艺要求,则与90%以上的浓乙醇进行配制,配制方法见《酒精配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编码:CQ/WS1204301)
2.4. 投料后,严格按工艺规程所规定的加水(醇)量、煎煮时间、煎煮温度、压力、煎煮次数进行操作。
2.5. 严格按《TQ系列提取罐标准操作规程》(编号:CQ/WS1601100)进行操作。
2.6. 挥发油的收集:
2.6.1. 凡需收集挥发油的提取工艺,在煎煮药材时注意只加少量水,以润透药材为目的。
2.6.2. 按工艺要求收集挥发油。
2.6.3. 停止收集挥发油后,可将水加到规定用水量,继而按提取工艺进行操作。
2.6.4. 收集的挥发油,放冷后能分离开的则用分离器将油水分离,分不开的则进行重蒸馏,不断提高挥发油的含量,至能油水分离为准。
2.6.5. 所收集的挥发油应标明名称、批号、数量、日期。
2.6.6. 煎煮完成后,标明煎煮液的相对密度、体积、数量、名称、批号、日期、操作人,交下一道工序。
2.6.7. 生产结束后按要求清场,填写好生产记录及清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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