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表面清水油漆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二、
(一) 施工注意事项
1. 显棕眼(开放漆)油漆施工时应做到棕眼木纹清晰、色泽一致。
2. 擦色时必须做到不能一次擦到色板要求,一定要由浅及深、分几次擦色,达到色板要求;擦色油漆效果必须达到木纹清晰,木纹年轮部分颜色稍浅、棕眼处颜色稍深,在视觉上达到自然色泽、光滑如镜。
3. 在油漆施工时,必须做到基层清理干净,腻子饱满、色泽统一,做到每遍油漆干后刷下一遍前必须经过拼色、修色、找补和打磨。
4. 油漆施工时不得污染五金件;与油漆面交接的部位应粘贴防护层,如有污染应及时清洗干净。
5. 喷涂时应注意抢嘴与漆面的距离控制、角度控制,避免浪费、颜色深浅和流坠。
6. 不管是哑光还是亮光,手感必须流畅、无挡手感,必须水磨,必须达到玻璃板的感觉,否则视为不合格。
(二) 清水油漆的质量验收标准
项次 项目 装饰等级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1. 颜色 基本一致
均匀一致
2. 木纹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线纹清晰
3.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光滑均匀、一致如镜
4. 刷纹 无刷纹
无刷纹
5.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6.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7. 五金、玻璃等 洁净 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