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重仪表的检修与标准
称重仪表,是指用于火电厂进厂煤、入炉煤计量的电子皮带秤,以及用于检定电子皮带秤的实物检测装置;
1.1.1 电子皮带秤
1.1.1.1 检修项目与质量要求
A)
一般检查
a) 皮带秤的输送皮带运行时,皮带跑偏量不大于带宽的 6%;在输送过程中,物料在皮带上无粘留、阻塞、溢漏;
b) 输送机的振动应尽量小,其纵梁结构应稳固,有足够的刚性,在最大负荷下的相对挠度不大于0.012%;
c) 测速传感器在皮带秤有效量程内,应能准确地检测称重段的皮带速度;测轮应保持清洁无粘结物,与皮带之间应保持滚动接触,无滑动和脱离,其轴线应与皮带运行方向垂直;
d) 无论在空皮带运行或带负荷运行时,称重托辊及前后各(2~3)组过渡托辊应与皮带始终保持接触,皮带不许悬离托辊;
e) 称重框架前后相邻的固定托辊和称重托辊其滚珠轴承应转动正常无卡涩;这些托辊的径向跳动应小于0.2mm,轴向窜动小于0.5mm;
f) 称重框架与固定框架采用簧片作支点轴时,各组簧片的交叉线应在同一轴线上,几何位置误差不大于0.3mm;所有簧片应平直无扭曲、无锈蚀或裂缝;框架采用四角固定支撑轴承应无卡涩和锈蚀;
g) 皮带秤称重框架除支点轴承(或簧片)、刀口、钢丝拉绳等支撑、传力部件外,不得与皮带机的固定框架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如:煤块卡涩等);
h) 称重传感器外壳不得有剥落和伤痕,引线应完好无损并固定,技术参数应符合对应等级的称重传感器国家标准规定。
B)
绝缘检查:
应符合附录D要求。
C)
调校前校验
皮带秤应在实际使用情况下通电运行30min后,进行校准前检查性校验。
1.1.1.2 调校项目与技术标准
A)
零点检定
在空载情况下,进行零点测量。实际零点值与原零点值比较,应不大于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否则应进行原因检查和处理,确定无其他异常情况时,方可对皮带秤进行调零。零点检定时,零点自动调整(跟踪)装置必须脱开。
a) 零点累计示值: 皮带空荷运行整数圈后,零点指示器的累计示值应不大于这段时间内,零点鉴别力:在3min左右时间内,皮带空荷运转整数圈的条件下,在秤架挂码位置上,施加相应a)中所列百分比的最大负荷的砝码,共作三次,零点指示器的累计示值应有明显的改变;
b) 零值稳定性:在3min左右时间内,皮带空荷运转整数圈的条件下,记录零点指示器的累计示值,连续进行五次;在这五次试验中,零点指示器的最大示值与最小示值之差,为皮带秤的零值稳定性,其值应不大于表22的规定:
B)
模拟负荷检测
a) 有效称量范围(该秤最大流量(Qmax)的20%~100%)内的鉴别力:在称重框架上吊挂相应于60%最大流量(Qmax)的砝码,运转整数圈,记录仪表累计示值。然后在吊挂上施加一个允许误差砝码,再运转相同圈数,记录第二次累计示值。依此共作三次。两种状态所得累计示值之差应不小于计算值的一半。
b) 重复性:称重框架上保持a)款规定的砝码负荷,取下允差砝码,皮带运转整数圈,记录累计示值。照此共作五次。五次检测结果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极差),与五次称量累计示值平均值之比为重复性,应不大于检定时最大允许误差的百分比;或极差应不大于按检定时最大允许误差计算的允差值。
c) 线性度:把相应于最大流量的砝码M,挂在称重框架的砝码吊挂上,施加预负荷。皮带运行三圈后取下。然后在砝码吊挂上依次施加0M、1/4M、1/2M、3/4M、和一个M 重量的砝码,在皮带运行相同整数圈的条件下,记录累计示值。依次重复试验三次,得到15个累计示值,按下式计算模拟负荷的线性度;皮带秤负荷与累计示值之间关系曲线的线性度,应不大于检定时最大允许误差的百分比。
式中:
δn——负荷的线性度,单位为%;
i —— 0,1,2,3,4,各量程点的序号;
Di——各量程点三次测量示值的算术平均值;
D'i——各量程点的理论值。
d) 模拟负荷检测项目可安排在每年周检、检修和更换称重传感器后进行。
C)
在线实物检测与校准
物料(煤)通过料斗秤(实物检测装置)计量进入下料斗下料,通过皮带秤进行动态计量,或用物料先进行动态计量再导入料斗秤。把料斗秤称量的示值作为标准值与皮带秤的累计示值进行比较。用于检测和校准皮带秤的称重精度。
a) 检测程序:在约40%和80%最大流量的量程点上,按不小于国家检定规程规定的最小累计负荷tmin(最小累计负荷tmin为在有效称量范围内,保证计量误差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所必需的最小物流量)确定的标准物料量,连续地通过皮带秤,记取仪表在物料通过后的累计示值W ,每个量程点做三次,得到 6个累计示值。按下式计算相对示值误差:
式中:
δn——相对示值误差;单位为%;
W——物料通过后的累计示值;
I——1,2,3, 每个量程点检测的次数;
Q——物料静态称重的质量,单位为kg或t。
检测结果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如果被检皮带秤在使用中只要求一个恒定的流量,那么也可以只在这个量程点进行检测,检测次数至少为三次。
b) 校准:若检测结果超差,应在检查确认现场皮带秤称重框架、皮带及输送机、实物检测装置等无异常;实物检测操作正确的情况下,方可对皮带秤的参数进行调整。参数调整后,应再重复实物检测程序,经三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方可认定校准完成。未能实现对皮带秤校准时,应暂停检测,待查清原因,解决影响皮带秤长期稳定性的问题后,再继续进行实物检测与校准。
D)
最大允许误差
1.1.1.3 运行维护
A)
投运前的检查
a) 每天在输送机运转后、运送物料之前,应进行现场巡回检查,确认皮带、称重框架应无有物料(如:煤块)堆集或卡涩、皮带跑偏等影响称重的不良状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进行设备检修;
b) 待皮带空转一定时间(最好为30min)后,进行皮带秤的零点测量,检查零点应稳定。
B)
日常与定期维护
a)
皮带秤的实煤检测应每月不少于2次,使其动态测量精度保持在最大允许误差范围以内;
b)
每隔1年至3年,应安排一次大修,对现场安装部件进行检查、加油或更换;消除原安装质量不符合JJG 650-90规定或影响皮带秤长期稳定性的不良因素;
c)
每年及检修后,应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周期检定。
1.1.2 电子皮带秤实物检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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