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流、电压互感器的运行规程
4.9.1互感器的运行中巡视检查项目如下:
4.9.1.1瓷瓶(瓷质部份、环氧树脂浇铸体)应清洁无裂纹,无缺损、放电现象。
4.9.1.2注油式互感器的油面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4.9.1.3当线路接地时,应检查供接地监视的电压互感器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味。
4.9.2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许开路,否则二次线圈产生高电势,威胁人身安全或造成仪表、保护装置、互感器二次线圈绝缘的损坏,同时会引起铁芯过热而损坏。
4.9.3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许短路,否则会造成二次保险熔断,甚至会引起电压互感器损坏。
4.9.4互感器发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将其停用:
4.9.4.1电压互感器高压侧熔断器连续熔断二、三次以上;
4.9.4.2内部声响异常;
4.9.4.3瓷瓶(资质部份或环氧树脂浇铸体)与外壳产生火花放电。
4.9.5 运行中当电压二次电压消失时,应尽快切换或恢复。
4.9.6 电压互感器停用和断开二次保险或切换电压互感器时,应防止有关继电保护误动跳闸,此时需退出母线上的电压保护。
4.9.7 两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长期并列运行。
4.9.8 电流互感器响声过大时值班人员应检查有无放电现象,一次回路是否接地现象,二次回路是否开路,若开路应设法将电流互感器附近端子短路,如无法短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停用。
4.9.9 互感器发现其高压侧绝缘有损坏或冒烟、喷油时,必须用断路器切断。切断前应先退出有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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