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通过政策扶持发展太阳能产业
面对严重的能源短缺和太阳能开发的困境,一些能源专家提出了实行“阶梯电价”的议案。记者从日前举行的“中国可持续能源记者俱乐部论坛”上得知,这个题为《关于制定阶梯电价,促进我国光伏发电发展的议案(建议稿)》,已经得到中国太阳能学会光伏分会在17个省市的会员单位的支持,正共同争取提交到今年的“两会”上。
据专家介绍,我国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仅在1的荒漠上搞光伏发电,就可以发出相当于我国2003年全年的耗电量。在建筑屋顶搞光伏发电,也是有效利用太阳能的方式。
据这个议案的起草人之一、中科院电工研究所的马胜红研究员介绍,目前光伏发电产业化的最大障碍是成本太高,专家估计约为火力发电成本的10倍。要解决这个问题,完整、有效的激励政策是关键,马胜红研究员说,德、日、美等发达国家政府采用优惠政策扶持光伏发电市场,反过来,规模市场又拉动了产业发展,并推动技术进步,降低了生产成本。近年来全球光伏发电产业每年平均增长30以上,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样的政策。
《议案(建议稿)》提出实行阶梯电价,在加价部分包含了扶持光伏发电的成本补贴。这样一来,高耗能者、高排放者、高污染者、高消费者就得多掏很多钱,承担太阳能的发展成本,低收入人群则无负担。
中国太阳能学会光伏分会主任赵玉文(也是议案的主要起草人)在记者俱乐部论坛上的演讲中说:在欧洲一些国家,居民只需给电力公司打个电话,他们即可派人来为你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居民承担安装费用)。在德国,政府对每1度太阳能电量都给予0.574欧分的补贴。德国每度电0.1欧元,而电力公司回收太阳能发电的价格是0.5欧元/度,价差调动了居民的积极性,不但能迅速收回安装成本,还有利可图。差价部分再由全国网分摊给各用电户,并有一定的政府补贴。
马胜红研究员说:近几年北京出现那么多高档商品房,外装修十分豪华,其实装太阳能板比玻璃幕墙好看得多,又不会有光污染,还可以发电,建议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以扶持太阳能产业的发展。
■《可再生能源法》将使太阳能“理直气壮”
目前,世界各国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立法,现已有50多个国家制定这方面的法律。
据悉,中国《可再生能源法(草案)》已于去年12月25日提交人大审议,进入人大立法程序的“一读”,预计“两会”期间会进一步讨论,今年6月有望获得通过。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能、小水电等被列入可再生能源范围。
据报道,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草案)》中也基本采取同欧美一样的鼓励政策,其中规定:500万千瓦以上规模发电企业必须承担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义务;强制大规模发电企业拥有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如5左右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等;电网公司或大用户(如钢铁等)必须高价购入一定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承担部分的额外成本。
据中国太阳能网介绍,“草案”提出了鼓励太阳能利用的具体措施,并强调在一定地区强制实施:在年日照1500小时以上的地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10层以下(含10层)的新建住宅、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和由政府投资或组织建设的公共建筑上安装太阳能水系统或预留管线和安装位置。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为居民安装太阳能水系统提供方便,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税收方面也有相应的倾斜,国家对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或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商品房屋契税实行税收优惠,并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生产销售给予一定税收优惠。
什么是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永续利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除太阳能以外,可再生能源主要还有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太阳能是可再生能源中的一种。
太阳能是指太阳所负载的能量,它的计量一般以阳光照射到地面的辐射总量,包括太阳的直接辐射和天空散射辐射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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