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房的用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其供配电系统应采用电压等级220V/380V,频率工频50HZ或中频400HZ~1000HZ的TN-S或TN-C-S系统,电子计算机的主机电源系统按设备的要求确定。电子计算机房供配电系统应考虑系统扩展、升级的可能,并应预留备用容量。 为提高计算机设备的供配电系统可靠性,最理想的技术措施是在配电设备前端增加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UPS(10~15Min),在下列各种情况中,该措施应是必不可少的。
(1)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采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方式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启动方式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2)一般稳压、稳频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 (3)需要保证顺序断电安全停机时。
(4)电子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时。 (5)电子计算机系统联网运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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