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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计应用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计应用

点击数:7898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1:34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文摘
4、JHA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投入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4.4.1接线时,应按漏电报警器标明的电源进线端和出线端,正确接线,不得反接。 
4.4.2安装塑壳断路器时,应按要求,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 

4.4.3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3P四线式或4P四线式的N线应通过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通过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的N线,不得作为PE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4.4.4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纳入配电系统施工单位施工时,双方应充分沟通,协调有关安装方式、尺寸和电气技术参数。新工程使用电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时,在配电柜(箱)订货时,应向厂家索取产品外形尺寸、开孔尺寸,以便于计算安装位置。 
4.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的   9.1.1条要求,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因此,无论消防中心设置的PC机控制系统,都要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接入消防用电。 

4.4.6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电流互感探测器在配电柜(箱)内安装,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要在断电情况下施工,并注意强弱电分开走线,特别注意防止接错线或搭线,造成强电串入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总线制四芯线中,烧毁整个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4.4.7改造工程一般应将漏电报警器/剩余电流探测器置于塑壳断路器下端出线处,当安装不便时,可考虑安装于塑壳断路器的入线端。 
4.4.8施工单位应配备移动式(手持便携式)剩余电流检测仪,并在调试时先进行配电系统剩余电流的检测,及时排除剩余电流异常情况,并作详细记录。根据GB13955标准5.7.3和5.7.5要求,设定合适的漏电流报警阀值,通常报警设定值取值不小于线路和设备正常运行泄漏电流值的两倍。 

4.4.9总线制四芯线以并联方式,将所有漏电报警器连接起来,总线引到控制中心,经总线制传送仪转换成RS232串口,连接到接收主机,主机应安装漏电监测软件,具有双向通信功能实现“遥调、遥测、遥控、遥讯。”
4.4.10根据GB13955标准6.3.7要求,安装完成后必须要有如下的检验项目:按动漏电报警器的“自检”试验按钮,试验是否脱扣动作。此项测试应逐一进行,用试验按钮连续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消防中心PC机控制FH2000系统应显示当前状态、地址并自动记录;带额定负荷电流分合5次,均可靠动作,不应有误报警现象;手动对各配电箱进行远程断电测试,应正确无误。 

4.4.11在消防控制中心,操作PC机控制FH2000系统,应能对任意的故障监测点进行操作控制,当按下“试验”按钮时,PC机控制FH2000系统应能自动接收显示故障状态、地址码,同时记录当前状态并可查询。
4.4.12漏电报警系统使用的管理制度: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可以暂时允许断电的情况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报警器动作是否可靠。雷击或消防联动断电原因使漏电报警器动作后,应作检查。漏电报警器动作后,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连续强行送电。严禁跨接、短接使用漏电报警器。

 

 

参考文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JHA漏电火灾报警控制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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