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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力公司新版安规

浙江电力公司新版安规

点击数:7325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0:08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政策法规
7.7 检修高压电动机和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7.7.1 断开电源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经验明确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或在隔离开关(刀闸)间装绝缘隔板,手车开关应从成套配电装置内拉出并关门上锁;
7.7.2 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7.3 拆开后的电缆头须三相短路接地; 
7.7.4 做好防止被其带动的机械(如水泵、空气压缩机、引风机等)引起电动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风门)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8 禁止在转动着的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必须在转动着的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进行工作时,应先提起碳刷或将电阻完全切除。工作时要戴绝缘手套或使用有绝缘把手的工具,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7.9 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的遮栏或护罩。
7.10电动机及起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禁止在转动中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7.11 工作尚未全部终结,而需送电试验电动机或起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有关机械部分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8.1 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和SF6气体实验室,必须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口不应朝向居民住宅或行人。
8.2 在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80%,同时必须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SF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
8.3 主控制室与SF6配电装置室间要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SF6配电装置室与其下方电缆层、电缆隧道相通的孔洞都应封堵。SF6配电装置室及下方电缆层隧道的门上,应设置“注意通风”的标志。
8.4 SF6配电装置室、电缆层(隧道)的排风机电源开关应设置在门外。
8.5 在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或SF6气体泄漏报警仪,在工作人员入口处也要装设显示器。这些仪器应定期试验,保证完好。
8.6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必须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8.7 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8 进入SF6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
8.9 在打开的SF6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8.10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6气体进行检验。根据有毒气体的含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需穿着防护服并根据需要配戴防毒面具。打开设备封盖后,现场所有人员应暂离现场30min。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8.11 设备内的SF6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回收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设备抽真空后,用高纯度氮气冲洗3次[压力为9.8×104pa(1个大气压)]。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20%氢氧化钠水溶液中浸泡12小时后深埋。
8.12 从SF6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必须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9.8×104pa(1个大气压)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
8.13 SF6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人员禁止入内。只有经过充分的自然排风或恢复排风后,人员才准进入。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试干净。
8.14 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
8.15 SF6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
8.16 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洗澡,把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清洗干净。
8.17 SF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阳光曝晒,并不得有水份或油污粘在阀门上。
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9.1 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在低压电动机和在照明回路上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应做好相应记录,该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9.2 低压回路停电的安全措施
9.2.1 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可熔保险器,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9.2.2 工作前必须验电;
9.2.3 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9.3 停电更换保险器后,恢复操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
10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10.1 下列情况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
10.1.1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10.1.2 在高压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10.1.3 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10.1.4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10.2 下列情况应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
10.2.1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在运行中改变装置原有定值时不影响一次设备正常运行的工作;
10.2.2 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屏柜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所保护的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10.2.3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检修及试验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10.2.4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的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10.3 检修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见附录8)
10.3.1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
10.3.2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10.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执行
10.4.1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
10.4.2 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经验的人担任,执行人、恢复人由工作班成员担任,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顺序进行。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10.5 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或断路器(开关)跳闸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10.6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工作范围、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试验方案、上次试验记录、图纸、整定值通知单是否齐备并符合实际,检查仪器、仪表等试验设备是否完好,核对微机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软件版本号等是否符合实际。
10.7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和检修设备之间的隔离措施是否正确完成,工作时还应仔细核对检修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10.8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10.9 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必要时向调度申请,经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10.10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不能阻塞通道,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事故处理时通道不畅,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相关运行设备继电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10.11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指派专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10.12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一点且仅有一点永久性的、可*的保护接地。
10.13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3.1 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10.13.2 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严禁用导线缠绕;
10.13.3 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应有严格的安全措施,并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必要时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监控系统。
10.13.4 工作中严禁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10.13.5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10.14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4.1 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申请停用有关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或自动化监控系统;
10.14.2 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
10.14.3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严禁将回路的安全接地点断开。
10.15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运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现场看守,检查二次回路及一次设备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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