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印发《实施
点击数:7979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7:28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操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输变电设施可靠性管理工作,统一规范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的填报规则,近日,国家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制定了《<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可及时反馈到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
《细则》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发、供电企业输变电设施可靠性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统计范围为本企业产权范围的全部输变电设施以及受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的输变电设施。
《细则》指出,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要求按季度上报。输变电设施可靠性实行分级管理,220千伏及以上的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要求上报到中心。上报的内容包括:
1.基础(注册、运行)数据
2.指标报表
3.影响较大的非计划停运事件原因说明: 变压器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500小时;断路器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架空线路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100小时,以及其他设施非计划停运超过1000小时。
4.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原因说明。
《细则》指出,各级专责人对上报的基础数据必须经过认真核实确认无误,指标报表以及影响较大的非计划停运原因说明,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签字及部门盖章认可后上报。各主管网公司、指定归口集团公司及其他独立公司单位专责人,于下季度的15日前将上季度的可靠性数据上报到电方可靠性管理中心。对于非计划停运责任原因填写“待查"的事件,要求于报出数据后的一个月内查实并更正。
《细则》包括总则,《规程》中有关条款的解释,有关设施注册内容填写的规定,数据报送有关要求共四章二十一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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