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中枢点电压过低事故的措施
(1)令与低电压中枢点相邻近的发电厂和装有无功补偿设备的变电站增加无功出力,必要时可降低发电厂的有功出力(但频率要合格),增加无功出力。但处理位于远距离送电的受端中枢点电压过低时,应考虑增加受端发电厂的有功出力;
(2)令其它乃至全系统的发电机、调相机、静止补偿器、静电电容器均加满无功出力,但注意不要使本来就高的中枢点电压超过允许值;
若上述处理方法无效,中枢点电压仍然过低,则应限制用电,必要时可以拉闸。拉闸限负荷的原则顺序为:
Ⅰ、拉限电压低又超用电的地区负荷;
Ⅱ、拉限设备过载的供电区的负荷;
Ⅲ、按事故拉闸顺序拉闸限电。
2、处理中枢点电压过高事故的措施
(1)令与高电压中枢点相邻近的发电厂和装有调相机、静止补偿器和静电电容器的变电站降低无功出力至最低,调相机改为进相运行(吸收感性无功功率);
(2)令其它乃至全系统的发电机和调相机、静止补偿器和静电电容器均降低无功出力,乃至最低,但不要使本来就低的中枢点电压低于允许值;
(3)令与高电压中枢点相邻近的发电厂带轻负荷的部分机组停机。
此外,为了保持电网稳定,防止发生电压崩溃事故,在系统中应设若干监视点,并规定电压下降的事故极限值。当电压监视点电压降至事故极限值时,发电厂和装有调相机的变电站的值班员应利用发电机和调相机的过负荷能力增加无功出力来维持电压,并报告省调。而省调应迅速增加(投入)系统所有的无功备用容量和有恢复提高电压效果的有功备用容量,必要时切除部分用户,来提高电压并消除上述设备的过负荷。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电力配电知识,电工技术 - 电力配电知识
上一篇:多层住宅小区配网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