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的规程
点击数:7968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0:1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基础
一般规定要求1.1 没有保护的电气设备,不准投入运行。1.2 所有设备的试送电及事故后的试送电,不允许擅自变更保护定值。1.3 运行及备用中的二次设备保护,未得许可,任何人不准拆封调整。1.4 具有电压回路的保护装置,应经常保持电压源。1.5 继电保护内部或回路中发生异常,值班员应加强监视,保护有可能误动时,有权先停用该保护,然后汇报领导。1.6 在特殊情况下,为消除某种保护的缺陷或调整定值时,允许在代用保护或备用保护投入后,将该保护停用。1.7 保护定值的改变,属保护专责负责人受命于有关上级领导下发的《变更保护定值通知单》执行,并通知值长及电气专业负责人。 1.8 值班人员应熟知各设备的保护种类及定值。1.9 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后的信号,应得到值长和班长的同意后方可恢复并做好记录。当值长及值班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应及时汇报。1.10 班长对继电保护装置的职责 1.10.1 批准和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保护装置使用和运行条件,并将有关情况详细记录。1.10.2 根据保护定值的最大允许负荷电流、无功、有功监视系统的负荷分配和潮流分布。1.10.3 切实掌握保护装置整定定值并监督其执行。1.10.4 掌握运行的保护装置存在的缺陷及不正常情况,除做好预防措施外,并监督消除和处理。1.10.5 当运行方式改变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相应变更,遇有特殊运行方式,应取得继电保护专责人的同意。1.11 对运行中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做下列检查:1.11.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各继电器外壳应清洁无损1.11.2 继电器无过热、冒烟、脱轴及振动现象。1.11.3 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无信号牌掉落现象。1.11.4 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压板、开关在应投位置1.11.5 继电器铅封完好2 中央信号装置2.1 概述[1] [2] 下一页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电工基础,电工技术 - 电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