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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项重点的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项重点的要求

点击数:7987 次   录入时间:03-04 12:00:56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基础

1987年原水电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简称十八项反措)颁发后,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努力贯彻。在防止特大、重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各项事故普遍呈下降趋势,其中锅炉灭火放炮、汽轮机烧轴瓦、开关损坏、互感器爆炸、系统稳定破坏、接地网事故等有了较大幅度下降。

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所松懈,有些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还没有真正放在抓安全生产上,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工期的关系;一些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工作还没有真正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缺乏具体的措施保证和深入的检查落实;一些单位安全管理薄弱,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有所放松,规程制度执行松弛,对安全工作要求不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纪律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人员技术素质有所下降,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

由于上述原因,严重火灾、恶性误操作、汽轮机超速损坏、汽轮机大轴弯曲、发电机损坏、主变压器损坏、倒杆塔等损失严重的事故仍时有发生,锅炉承压部件爆破泄漏事故仍频繁发生,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接连不断。此外,全厂停电重大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也很突出。为了促使各项防止特大、重大事故技术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根据1987年以来颁发的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对原《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简称“十八项反措”)进行了补充修订,增加了防止全厂停电和防止交通事故两项重点要求(简称“二十项反措”),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性事故的发生。

一、防止火灾事故

为了防止严重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部已颁发的各项防火和消防技术措施,以及即将下发的火电厂电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电缆防火

(1) 对控制室、开关室通往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的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

(2) 电缆竖井应分段作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架构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3) 电缆隧道、夹层等处要定期检查清理,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4) 厂房内敷设的电缆要组织分区负责,并定期清扫积灰、积粉;经过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和燃油、透平油管道、阀门附近的电缆要尽可能布置远一些,并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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