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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用电源及其引接

发电厂用电源及其引接

点击数:7764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6:0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基础

    1.工作电源

    发电厂的厂用工作电源,是保证正常运行的基本电源,不仅要求供电可靠,而且应满足各级厂用电压负荷容量的要求。通常,工作电源应不少于两个。现代发电厂,发电机一般都投入系统并联运行;因此,若从发电机电压回路通过厂用高压变压器或电抗器取得厂用高压工作电源已足够可靠,即使发电机组全部停止运行,仍可从电力系统倒送电能供给厂用电源。这种引接方式,操作简单,调度方便,投资和运行费用都比较低,常被广泛采用。

    厂用高压工作电源(从发电机回路引接)的引接方式与主接线形式有密切联系。当主接线具有发电机电压母线时,则厂用工作电源(厂用变压器或厂用电抗器)一般直接从母线上引接,如图5-17 (a)(b)所示;当发电机和主变压器为单元接线时,则厂用工作电源从主变压器的低压侧引接,如图5-17 (c)所示;当主接线为扩大单元接线时,则厂用工作电源应从发电机出口或主变压器低压侧引接,如图5-17 (d)中的实线或虚线所示。各台厂用高压变压器应满足相对应的机组的炉、机电等厂用负荷容量的要求。

    厂用低压工作电源,一般均采用0.4kV电压等级,从高压厂用母线段上引接。当无高压厂用母线段时,从发电机电压母线上或从发电机出口,经厂用低压变压器获得厂用低压工作电源。

    2.备用电源和启动电源

    厂用备用电源主要用于事故情况失去工作电源时,起后备作用,又称事故备用电源。而启动电源是指在厂用工作电源完全消失情况下,为保证使机组快速启动,向必要的辅助设备供电的电源,这些辅助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由工作电源供电,只有当工作电源消失后,才自动切换到启动电源供电。因此,启动电源实质上也是一个备用电源。目前对200MW以上大型机组,为了确保机组安全和厂用电的可靠才设置厂用启动电源,且以启动电源兼作事故备用电源,统称启动(备用)电源。

 

    图5-17 厂用工作电源的引接方式

(a)(b)从发电机电压母线上引接;(c)从主变压器低压侧引接;

    (d)从发电机出口(或主变压器低压侧)引接

    备用电源的引接应保证其独立性,并且具有足够的供电容量,最好能与电力系统紧密联系,在全厂停电情况下仍能尽快从系统获得厂用电源。以下是最常用的引接方式:

    (1)从发电机电压母线的不同分段上,通过厂用备用变压器(或电抗器)引接。

    (2)从与电力系统联系紧密的最低一级电压母线引接。这样,有可能因采用电压等级较高的厂用高压变压器,增大高压配电装置的投资而使经济性较差,但可靠性较高。

    (3)从联络变压器的低压绕组引接,但应保证在机组全停情况下,能够获得足够的电源容量。

   (4)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可由外部电网引接专用线路,经过变压器获得独立的备用电源或启动电源。

    在火电厂中,高、低压备用电源的数量与发电厂装机台数、单机容量、主接线形式及控制方式等因素有关,一般按表5-2原则配置。

5-2    发电厂备用厂用变压器台数配置原则

电厂类别 厂用高压变压器 厂用低压变压器 

一般电厂 6台以下设1台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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