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五五电子网电子知识电工技术电工技术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正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点击数:7234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9:3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技术
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方可检修。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4.2.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4.2.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上一页  [1] [2] 


本文关键字:安全管理  电工技术电工技术 - 电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