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记录测风手册。
第27条
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
第28条
上井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做到“牌板”、“手册”、“报表”三对口。
第29条
风表要放入风表盒内保存、携带,避免碰撞,不能用嘴吹动或用手拨动风表叶片,不要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第30条
风表使用完毕以后,如果叶片、轴上有水珠,应用脱脂棉轻轻擦去,或用吸水纸吸去水分后放入风表盒内保存。
第31条
风表的螺栓、螺帽不得随意拧紧或拧松,需要维修时,要交专门的维修人员。
第32条
测风员发现风速、气体浓度、温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通知所涉及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采取撤离等措施,并立即向矿井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
(二)测压
第33条
携带测压依铺、工具、材料,并检查其可靠性,应该做到:
1、空盒气压计无破损,刻度及温度校正表齐全,量程合乎要求。
2、压差计或补偿微压计不漏气,装有酒精。
3、精密气压计要充足电,显示数据稳定。
4、皮托管不堵塞,胶皮管气密性良好。
第34条
测量绝对压力时使用空盒气压计、精密气压计;测量相对压力或压差时使用U型水柱计、单管倾斜气压计、补偿微压计;测量静压差时也可以使用精密气压计(使用精密气压计时要同时测定测点的标高和空气密度)。
第35条
用空盒气压计测压时,应将仪器盒面平行于风流方向放置,等待10-20分钟,一边注意指针的位置,一边用手轻击气压计的玻璃,至指针稳定后,读出测点的大气压力。
第36条
U形压差计或U形倾斜压差计在测压前应注入蒸馏水或酒精,U形管两侧的液面应处于同一水平。
第37条
操作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配备皮托管和胶皮管,皮托管的管嘴应正对风流方向。
第38条
测定时先将仪器调平,把三通旋扭转到测压位置,用短胶管排出寄存于仪器中的气泡,调整仪器液面至零位,确定仪器的校正系数K值,然后把上风侧测点皮托管“—”号端连接到测压仪的“—”号端,稳定后,读出读数。
第39条
将读数计入记录本,用读数乘以K值,即为两测点间的压差。
第40条
使用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注意:
1、测定时,应防止水、杂物堵塞胶皮管,防止车辆、行人、设备等挤压胶皮管。
2、仪器和胶皮管的接点要严密,防止漏气影响精度。
3、携带压差计行走时要小心,防止损坏和溢出酒精。
第41条
使用精密气压计(又称为数字式气压计)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操作前的准备:将电源开关拨到“电源通”的位置,接通电源;将压差计分档置于“0”位置,选择开关拨到“电池”位置,此时显示的值为电池的电压,如果该值小于规定值时,应及时更换电池或充电;电池电压正常后,将选择开关拨到“气压差”位置,仪器通电15分钟后,可开始工作。
2、测量绝对压力时,应将压差计分档置于“0”的位置,选择开关拨到“气压”位置,此时仪器显示的数字与仪器本身标注基数的代数和即为该测点的绝对压力(数字前有“—”号时为负值)。
3、测量静压时,应将压差计分档置于“0”的位置,选择开关拨到“气压差”位置,转动气压调节旋钮,使数字显示零值,再将仪器移到下1个测点,仪器显示值为2点之间的相对静压差。需根据压差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分档。
第42条
使用精密气压计时要注意:
1、接通电源后至少15分钟仪器才能工作。
2、由于气压变化使气压差值来回跳动时,读数应取平均值。
3、测定流速较大的气流静压时,静压管应尽可能与气流方向平行。
4、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将电源开关关闭,切断电源。
5、若仪器发生故障,应送修理部门检修,不要随意更换元件。
(三)其他参数的测定
第43条
空气相对湿度:空气相对湿度的测定可以采用手摇湿度计或风扇湿度计。
第44条
湿度计的两支温度计应完好、准确,盒中的钥匙、纱布、滴水管、查对相对湿度的牌板要齐全。
第45条
手摇湿度计的使用:用净水湿润的纱布(湿润程度以不滴水为宜)包裹在任一支温度计的水银球外面,手握摇把,使其120转/分钟的转数均速旋转1-2分钟,待数值稳定后,读出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据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查对表上查得相对湿度。
第46条
使用风扇湿度计时,用发条开动风扇,形成风速为2米/秒的气流,待湿温度计的数值稳定后,读出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据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查对表上查得相对湿度。
第47条
湿度计使用时应注意:
1、人员不能对着仪器呼吸。
2、必须在温度计的读数变化稳定后再读数。
3、旋转风扇湿度计的发条时,不要过紧、过猛,以防止上断发条。
(四)空气密度的测算方法
第48条
用空盒气压计测定空气的大气压力,用湿度计测定空气的干温度和相对湿度,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空气密度。
ρ=(0.003458-0.003473)p/T
式中 ρ——空气密度,千克/立方米;
p——大气压力,帕;
T——空气绝对温度;
T=273+t(t——干温度计读数,℃)
(五)反风演习时的测量
第49条
明确人员分工,每个测点安排相应的测风员和瓦斯检查员。
第50条
将测定各测点和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停止运转、反转、再停止运转、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计划进行详细记录并携带下井。
第51条
准备好各种仪器、仪表(参考测风时的规定)。
第52条
进行测定。
1、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的测定,要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前20分钟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2、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反转的时间。
3、主要通风机反转时,应每隔10分钟测定1次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4、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
5、主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第10分钟、30分钟进行2次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第53条
测定过程中,要及时向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测量结果。
第54条
收好各类仪器、仪表。
第55条
汇总各测点的测量数据,填写反风测风报表。
第56条
协助完成反风演习报告。
(六)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测定
第57条
可以采用下列3种方法之一:
1、用风表测定时,先在风机吸风口前10米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米处的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两处风量之差就是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
2、用皮托管压差计测定时,在局部通风极吸风口外加一节风筒(刚性),在距离吸风口4-6D(D——风筒直径)处选定测点,再在局部通风机后部6-14D处选定一个测点。为了求得平均风速,用等面积环的原理在测量断面内布置6-10个测点,用压差计测出测点的速压后,可以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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