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15.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
16.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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