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抢修组织及现场安全(标准分25分)
未按规定履行事故抢修手续者不得分;
未明确工作负责人扣20分;
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进行“三交”的扣20分,交待不全或不清的扣10分;
工作人员失去监护不得分;
现场抢修人员有违反安规行为扣10分,工作负责人不纠正加扣10分;
工作负责人有违反安规行为扣20分;
抢修工作结束,不及时向调度汇报扣10分。
6. 继电保护、远动、通信、自动化专业 标准分100分
修试人员得到事故通知后,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排查故障设备,
查找故障原因,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反演评估细则如下:
(1)着装(标准分10分)
发现现场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分。
(2)人员到位(标准分20分)
1)抢修人员不足扣10分(人员标准由生技部定);
2)事故抢修令下达后(包括准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分,15分钟以内扣10分,20分钟以内扣15分,20分钟以上不得分。
(3)抢修工器具(标准分20分)
不带工器具不得分(包括个人工具和专用工具);
参加抢修人员的个人工器具不齐备(以配备的工器具为
准)扣5分;
公用工器具不齐备扣10分;
主要工器具缺少,但及时联系送达,并且未影响现场抢修进度扣10分,影响现场抢修进度扣15分。
(4)抢修材料、备品(标准分20分)
未带相关图纸、参数表、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备品不得分;
主要图纸、参数表、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备品缺少扣15分;
辅助材料、备品缺少扣10分;
材料、备品缺少,但及时联系送达,并且未影响现场抢修进度扣5分,影响现场抢修进度扣10分。
信息中心维护人员准备:示波器、万用表、常用工具。
继电保护人员准备:保护试验仪、万用表、常用工具。
(5)现场组织及现场安全(标准分30分)
未按规定履行事故抢修手续者不得分;
未明确工作负责人扣20分;
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进行“三交”的扣20分,交待不全或不清的扣10分;
工作人员失去监护不得分;
现场抢修人员有违反安规行为扣10分,工作负责人不纠正加扣10分;
工作负责人有违反安规行为扣20分。
未及时终结扣10分。
7. 物资公司 标准分100分
物资人员负责演习中所需的物资、材料,确保物资的供应,反演
评估细则如下:
(1)着装(标准分10分)
发现现场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分。
(2)物品到位(标准分50分)
1) 主要备品缺少扣30分;
2) 辅助材料、备品缺少扣20分;
事故抢险令下达后(包括准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分,15分钟以内扣10分,20分钟以内扣15分,20分钟以上不得分。
3) 发现材料、备品缺少,但及时联系送达,并且未影响现
场抢修进度扣5分。影响现场抢修进度扣10分。
(3)现场组织及现场安全(标准分40分)
未经值班人员许可进入现场不得分;
物资人员有违反安规行为扣10分;
8. 医疗救护 标准分100分
医疗救护人员负责演习中人员救护,反演评估细则如下:
(1)着装(标准分10分)
发现现场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分。
(2)人员到位(标准分30分)
1)救护人员不足扣10分;
2)事故演习令下达后(包括准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抢修现场,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分,15分钟以内扣10分,20分钟以内扣15分,20分钟以上不得分。
(3)医疗急救器械、药品(标准分30分)
不带医疗急救器械、药品不得分;
参加救护人员的医疗急救器械、药品不齐备扣10分。
(4)现场救护(标准分30分)
现场人员未开展救护不得分;
现场人员、救护人员救护不及时扣10分;
现场人员、救护人员救护方法不正确不得分;
9. 消防 标准分100分
消防人员在演习中负责事故现场消防抢险,反演评估细则如下:
(1)着装(标准分10分)
发现现场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分。
(2)人员到位(标准分20分)
1)抢险人员不足扣10分;
2)事故抢险令下达后(包括准备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分,15分钟以内扣10分,20分钟以内扣15分,20分钟以上不得分。
(3)消防工器具(标准分20分)
不带消防工器具不得分;
参加抢险人员的消防工器具不齐备(以配备的工器具为准)扣10分;
发现主要消防工具缺少,但及时联系送达,视影响程度酌情扣分。
(4)消防材料、备品(标准分20分)
现场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不得分;
现场消防器材不全扣10分。
(5)现场消防抢险救灾(标准分30分)
现场人员未开展消防抢险不得分;
现场人员未报警得不得分,报警不及时扣15分;
现场人员、抢险人员抢险不及时扣10分;
未对带电着火设备停电隔离的不得分;
现场人员、抢险人员不会使用或抢险方法不正确不得分。
10. 宣传报导
新闻人员在演习中负责新闻的采集、编辑和发布,反演评估细则
如下:
(1)着装(标准分10分)
进入工作现场新闻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分。
(2)人员到位(标准分20分)
1)未按规定到达采访现场的不得分;
2)接到事故信息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采访现场,迟到10分钟以内扣5分,15分钟以内扣10分,20分钟以内扣15分,20分钟以上不得分。
(3)宣传工器具(标准分30分)
不带摄像机或照相机等宣传报道工器具,不能满足采访报道要求的不得分;
所带宣传报道工器具不全,影响宣传报道效果的,扣10分;
(4)现场采访及报道(标准分40分)
新闻工作人员有违反安规行为扣10分;
报道内容失真的扣10分;
新闻发布不及时扣15分;
未按公司新闻发布制度规定擅自发布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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