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录波装置运行规定
点击数:7776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0:5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操作规程
故障录波装置运行规定
1 故障录波装置正常必须投入运行。退出时,应经调度批准。
2 故障录波装置应具有并开通远传功能,并保持畅通。
3 系统发生故障时,与故障元件连接最近的录波装置(例如线路故障时指线路两侧的录波器;母线故障时,指母线上的和线路对侧的录波器)起动录波后,应立即向调 度汇报,并将录波图传送到调度。要求录波图完整,并标注清楚。事故发生在白天,要求故障后两小时内将录波图传送到调度;事故发生在夜间,要求在第二天上午 十时前将录波图传送到调度。重大事故,应立即传送到调度。
4 故障录波图由维护单位负责分析。分析内容包括故障时间、故障元件、相别、故障电流和电压有效值、保护动作行为。
5 凡不属直接录波的录波装置(指远离故障元件的录波装置),故障录波装置起动时,应向调度汇报,由值班调度员决定是否上报。
6 凡不属故障,而是系统振荡或其他异常(如低周、高周,过压、低压等)时,故障录波装置起动录波后,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调度。
7 网调根据故障录波图结果分析线路故障点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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