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标志着我国电力改革进入实施阶段。电力涉及千家万户,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稳妥、顺利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确保广大用户切实享受到改革的成效,笔者认为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改革思路,随后的铁路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无不鲜明的体现了这一思想。如今,新一轮电改方案和配套文件出台,其电力市场化、电价由市场决定等核心内容,再次印证了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决心。按照中发9号文和配套文件,将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方面加强对电网中间环节的监管,另一方面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售电业务,并放开用户选择权,鼓励用户参与市场竞争,电力市场将实现买方多元化、卖方多元化,市场主体和交易机制也将更加规范。同时,以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为基础,改变现行电价形成机制,发、购电价格通过协商或竞价形成,电价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充分体现电力商品属性,发挥好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改变竞争环节的价格形成机制,由现行的政府定价为主向市场定价为主转变。那么,什么是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按照配套文件,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将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售电等竞争性环节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在自然垄断的电网环节形成由政府核定输配电价的机制。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将通过市场的手段引导电力投资,促进电力投资布局优化,推动清洁能源发展、能源转型和环境保护。同时,对于用电侧,也将促进用户合理用电,提高用电效率。
随着市场化价格机制的建立、输配电价的独立核算,用户用电价格将随一次能源价格随行就市,实现发电侧与用电侧的价格联动。本轮改革的重点在理顺电价机制、建立市场化机制,而不是简单地降低电价,将推进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作为降低电价水平的有效手段。推进电价改革、衡量市场化改革成效的标准,是新的价格形成机制能否高效运作,准确、及时反映一次能源价格变化、市场供需情况和供电服务质量提升。未来,电价水平的波动将成为“新常态”,其高低并不能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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