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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的导则

用电安全的导则

点击数:7630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6:25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基础

  注:电击防护的基本措施见附录A(补充件) 
 3.3 正常工作时的热效应防护,应使所在场所不会发生因地热或电弧引起可燃物燃 
烧或使人遭受灼伤的危险
4 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 
 4.1 用电单位除以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 
程及岗位责任制。 
 4.2 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 
和触电急救知识。 
 4.3 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 
 4.4 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4.5 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 
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4.6 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 
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 
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4.7 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4.8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 
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4.9 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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