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和刘志强的分省定量研究表明,财政包干制对地方GDP的增长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
钱颖一等人的研究则表明,这种促进作用是通过地方政府的区域竞争模式实现的。
有些学者更进一步发现,如果以财政支出法来衡量分权程度,那么无论是在财政包干制还是分税制体制下,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增长几乎都可以用财政分权的理论加以解释。
这些研究对于我们从中央―地方关系理解地方政府行为大有裨益,但是对以下两个问题的回答尚不够充分。一是在中国,传统财政分权理论的前提如要素自由流动、用脚投票等条件并不存在,地方政府展开的竞争如何成为一种良性的或者是趋好的竞争racetothetop?二是这些专注于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研究忽视了中央―地方关系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所产生的巨大变化。从收入角度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显然是一个集权的而非分权式的改革,这与分权和经济增长的解释机制有内在冲突。这又给地方政府行为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对于第一个问题,学术界一直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实际上,有些学者认为传统财政分权理论的前提对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来说其实是甚为苛刻的,在一般条件下都不成立。在这些国家,财政分权不但不会促进经济增长,反而会滋生腐败中国社会科学;张晏、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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