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与应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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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系统首端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第一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在供电线路泄漏电流大于500mA 时,宜在其下一级配电柜(箱)设置。9.2.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宜设置在IT 系统的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中。9.2.3 选择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考虑供电系统自然漏流的影响,并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探测器报警值宜在300mA~500mA 范围内。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地标) 各类建筑的行业标准,如: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防火规范》 JGJ16—20082)《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3)《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3-20114)《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84-2012 5)《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6)《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 其他地方设计防火规范1.2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定义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与运行》(GB13955-2005)中定义,“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即为用监测剩余电流的互感器、剩余电流探测器、报警器或监控器构成的电气火灾实时监测并实施报警或切断电源额装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一种基于计算机技术的数字化监控网络系统,其负责监控终端电气故障,实现远传远控和报警显示功能。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本身是一个联网的整体装置,是一个完整系统,应满足《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2005)的要求,而不是以往分散设置的单个漏电流报警器或传统漏电开关。2.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2.1 系统工作原理在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中,首先要掌握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一般系统采用二总线制得通讯方式,把主控机和若干个漏电探测器、控制模块及总线隔离器连接起来,对各被保护的统一线路和电器的漏电情况通过主控机平台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详见图1.根据国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2005)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与运行》(GB13955-2005)的要求,系统采用二级保护。2.2系统应具有的功能
(1)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
(2)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
(3)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存储时间不应少于365天。
(4)显示系统电源状态。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
2.3 系统设计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如图2所示。系统主要由集中控制器及独立式剩余电流探测器组成。独立式剩余电流探测器能实时检测线路对地泄漏的剩余电流,并显示出来。当被保护线路的剩余电流达到预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在60s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将信号传送至集中控制器。2.4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备选型问题2.4.2 组网方案
(a)大型建筑群组网方案
大型建筑群,楼层高,多栋楼体分散。采用Acrel-6000/Q电气火灾监控设备+ACREL6000/B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三层结构组网模式,便于区域化管理,采用RS-485网络通信,以太网通信,以太网通信,满足了通信实时性高的要求。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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