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条 检查、检修各种大型固定设备的电气系统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必须经矿主管领导或主管技术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2.维修电工必须将检修、检查内容、时间和停电的范围及有关的注意事项向值班司机讲明,并做好检修、检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后,方准进行工作。
3.检修、检查时,停、送电操作应由司机按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维修电工做好监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六、特殊操作
第22条 两条线路需要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的电缆由于事故被切断,进行重新接头或连接时均需定相。找好相序后才准许并联运行,其定相步骤和方法如下:
1.准备一个一次电压与线路电压同等级的电压互感器和量程大于200伏的电压表,互感器与电压表必须正常可靠。
2.将电压表接于互感器二次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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