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SELV 防护(见GB l4821.1—93的5.1)
在防护措施中
——基本防护由以下措施提供:
·将电路(SELV电路)的电压限制在无危险水平,
·将SELV 电路与除SELV电路以外的所有电路隔离;
——附加防护由以下措施提供:
·将SELV电路与除SELV电路以外的所有电路之间作保护隔离,
·将SELV电路与大地之间作基本隔离。
不允许有意格外露可导电部分连结到保护导体或接地导体上。
注:这些防护措施可设在设备内,或安装时设在装置内。
5.4 PELV防护(见GB l4821—93的5.1)
在防护措施中
——基本防护由以下措施提供:
·将接地电路(PELV电路)的电压限制在无危险水平,
·将PELV电路与除本系统以外的所有电路隔离;
——附加防护由在PELV电路与除本系统以外的所有电路之间的保护隔离提供。
注:这些防护措施可设在设备内,或安装时设在装置内。
如果经相应产品标准认可,则允许将外露可导电部分(Ⅲ类设备除外)与保护导体或接地导体相连接。
5.5 限制稳态电流和电荷的防护
在防护措施中
——基本防护由限流电源电路供电提供;
——附加防护由在危险的带电部分与限流电源电路之间的保护隔离提供。
5.6 非导电场所的防护(见GB14821.1—93的7.3)
在防护措施中
—基本防护由在危险的带电部分与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的基本绝缘提供;
——附加防护由工作场所的绝缘地面和墙壁提供。
5.7 电气隔离防护(见GB14821.1—93的7.5)
在防护措施中
——基本防护由在危险的带电部分与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的基本绝缘提供;
——附加防护由下述措施提供:
·该电路与其它电路间的保护隔离;
·该电路与大地间的基本隔离。
注:这些防护措施可设在设备内,或安装时设在装置内。
5.8 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防护(见GB 14821.1—93的7.4)
在防护措施中
——基本防护由在带电部分与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的基本绝缘提供;
——附加防护由下述措施提供:
·设备内作保护联结;
·装置中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均稍地,而是用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导体相互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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