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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防火与防爆

电气防火与防爆

点击数:7370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4:0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技术
2.3.3 电气建筑或设施应尽量远离危险场所,室外配电装置与爆炸危险场所的间距应在30m以上。架空电力线路严禁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两者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2.4 常用电气设备本身的防火防爆措施

2.4.1 导线和电缆的安全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长期工作电流;供用电设备不可超过其负荷能力,以防止线路或设备过热;特别应监视变压器等充油设备的上层油温,勿使其超过允许值。

2.4.2 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导电部分连接可靠。定期清扫积尘。

2.4.3 开关、电缆、母线、电流互感器等设备应满足热稳定的要求。

2.4.4 当发现电力电容器的外壳膨胀、漏油严重或声音异常时,应停止使用。

2.4.5 保护装置应正确整定,可靠动作;操作机构动作应灵活可靠,防止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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