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总表和分表电量抄错,分表的尾数未计,或总、分表抄表日 期不一致。
(2)总表内的内线有漏电现象或在总表范围的客户中可能有窃电现象。
(3)在运行中, 从总表到分表的一段导线也会消耗电量, 分表本身也要消耗电量, 这些都被总表计量, 而分表不能计量该部分。
(4)分表负载不合理,造成部分耗电仅在总表上反映出来,而加大 了总分表之间的差额。
(5)分表使用年久、失准。
25、当您认为计费电能表可能不准时,怎么办﹖
答:您若认为电能表计量不准确,您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可到所属供电局营业厅 办理申请校验电表手续, 在您交付校验费后, 供电企业电能计量中心的检定人员应在不拆开 电能表铅封的情况下对电能表进行检定。 如果计费电能表的检定结果合格, 按有关规定客户 应承担电能表检定费;如果计费电能表的检定结果不合格,除退还电能表检定费外,并按有 关规定给客户追、退电量。
26、当您对供电企业的表计校验结果有异议时,怎么办?
答: 当您对供电企业的表计检定结果有异议时, 可向供电企业上一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复检, 如对检定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仲裁处理。但您在申请验表期间, 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待表计检定结果确认后,再行追、退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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